1. | 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,落实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。 |
2. | 起草所党委工作报告、计划、总结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等,拟定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|
3. | 根据党委的决定,组织安排党委系统各类会议,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,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。 |
4. | 负责处理党委日常文书,做好党内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催办、传阅、保管、清退和档案归档等工作。 |
5. | 负责机要文件的管理,做好党委保密工作。 |
6. | 负责所党建工作。指导、检查各基层党支部的各项工作;做好党员、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;建立党员卡片,做好党费收缴、管理使用、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,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。撰写党费收缴、使用情况报告。 |
7. | 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,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研究。 |
8. | 拟定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,并协调、督促实施。 |
9. | 协助党委负责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并支持其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。 |
10. | 协助所党委开展统战工作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。 |
11. | 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。 |
12. | 负责对研究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所有关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。 |
13. | 负责受理研究所干部违规违纪的检举、控告,调查处理以上人员的违纪案件,受理以上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。 |
14. |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、监督和制度建设,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。 |
15. | 负责起草研究所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。 |
16. | 完成上级与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|